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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通知书文本
发布时间: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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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通知书文本

尊敬的先生/女士:

根据我方委托人的指示,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敝司已经取得您的财产保全申请,并向您发出本财产保全通知书。我们特此通知您,根据法庭的决定,您的财产将被保全以确保我方委托人能够获得其合法应得的权益。

基于保全申请的理由及相应证据,法庭裁定对您的财产进行保全的目的是确保可能在未来对您的财产进行执行,以保证我方委托人在法律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得到补偿。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

1. 账户余额:包括银行存款、投资基金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账户余额等;

2. 不动产:包括房产、土地、厂房等不动产财产;

3. 动产:包括车辆、设备、库存等动产财产;

4. 价值评估高的艺术品、收藏品等贵重物品;

5. 其他可能具备财产变现价值的财物。

在财产保全期间,您将被禁止进行以下行为:

1. 转移、变价、出售、租赁、抵债或以其他形式处置财产;

2. 突然迁离原住所,并未提供新的居住地址;

3. 收受、隐匿或以其它方式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如果您违反上述禁止行为,我们将向法院申请进一步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冻结您的财产、限制您的交易行为甚至采取拘留措施。

请注意,财产保全通知书仅作为前期预警措施,目的在于保护我方委托人合法权益,尚不意味着您已经违法或被判定有过错。

如您对财产保全存在异议,您可以在接收到本通知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

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进一步详细了解您在保全事项上的权利与义务。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解答。

敬祝商祺!

(财产保全单位名称)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