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是建设银行为其客户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履约提供担保的信贷业务。以下是对建设银行开立履约保函的详细规定:
1. 保函申请人(承包方)应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
2. 保函受益人(业主方)具有明确的受保权益。
3. 建设工程合同需经依法审查并有效。
4. 保函申请人应提供符合建设银行要求的担保品(如:房产抵押、保证人担保等)。
建设银行提供的履约保函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 投标保函:用于投标竞标,保障在中标后与业主方签订合同并提供履约保函。
2. 预付款保函:用于承诺业主方在承包方开工前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
3. 履约保函:用于保证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履约义务。
4. 维修保函:用于保证承包方在工程竣工后,按合同约定履行维修保养义务。
1. 保函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文件:
2. 建设银行将对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核准开立保函的决定。
建设银行提供履约保函的担保方式主要有:
1. 独立保函:独立于承包方与业主方的合同关系,仅以建设银行的信用担保。
2. 从属保函:以承包方与业主方的合同关系为基础,在承包方违约时,由建设银行承担次要担保责任。
履约保函的保费由保费率和保额两部分构成。建设银行根据担保风险、保函类型等因素确定保费率。
1. 保函受益人在承包方违约时,应及时向建设银行提出书面索赔申请。
2. 建设银行在收到索赔申请后,将严格按照保函条款核实索赔事项,并作出赔付决定。
3. 建设银行在履行赔付义务后,有权向保函申请人追偿。
1. 建设银行保留在开立履约保函前要求保函申请人提供其他补充材料的权利。
2. 建设银行有权对履约保函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3. 保函申请人应充分知晓并遵守建设银行开立履约保函的规定和要求。
如果您有任何关于建设银行履约保函的问题,请随时咨询当地的建设银行网点或拨打客服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