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工程履约保证金是招标人在工程承包过程中向中标人收取的担保资金,用于保证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对于工程履约保证金是否要计息,业内存在争议。本文将从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司法实践三个角度分析这一问题,为相关方提供参考。
《合同法》第32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法律法规中并未明确规定履约保证金是否要计息。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准则》)第10条规定,履约保证金应确认递延收入,计入合同负债。这一规定表明,履约保证金在会计核算上属于负债,且无需计息。
近年来,关于工程履约保证金是否计息的问题,法院判例主要有以下两种观点:
**观点一:应计息**
法院认为,履约保证金本质上是预付款,应按照资金占用时间计算利息。中标人作为资金使用方,理应承担利息费用。(参见《**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条)
**观点二:不应计息**
法院认为,履约保证金具有担保性质,而非借贷关系。中标人使用履约保证金并不具有利益,无须承担利息费用。(参见《北京市**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1条)
综上所述,工程履约保证金是否计息,目前法律法规尚未明确规定,会计准则倾向于不计息,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观点。在实际操作中,可以考虑以下建议:
* **明确合同约定:**在工程合同中明确约定履约保证金是否计息及计息方式,避免事后争议。
* **遵循会计准则:**根据《合同准则》的规定,履约保证金应作为合同负债处理,无需计息。
* **参考司法实践:**在不同的司法管辖区,法院对这一问题的判决可能存在差异。企业应注意收集相关案例,了解当地法院的裁决倾向。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计息问题外,工程履约保证金还有以下需要注意的事项:
* **保证金比例:**保证金比例一般由招标人根据工程特点和工程风险确定,但不得低于工程合同总价的5%。
* **保证金形式:**常见的保证金形式包括银行保函、现金、政府债券等。
* **保证金退还:**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后,保证金应及时退还。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保证金。
* **违约追偿:**如果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可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回违约金或损失赔偿。
工程履约保证金制度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和合同履约具有重要作用。各方应深入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理保证金相关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建设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