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中,履约保函是一种重要的担保工具,旨在确保项目承包人在整个合同期限内履行其义务。
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办法》,PPP项目履约保函的提交主体可以是以下几个方面:
对于施工项目,履约保函的提交主体通常为承包人。承包人可以是单一实体,也可以是联合体。对于联合体,每个成员单位都应当提供其履约保函。
对于运营项目,履约保函的提交主体可以是运营商、维护商或者运营维护一体化服务商。其中,运营商负责项目运营,维护商负责项目维护,运营维护一体化服务商同时负责运营和维护。
对于租赁项目,履约保函的提交主体可以是承租人或租赁公司。其中,承租人负责使用租赁物,租赁公司提供融资并维护租赁物。
对于设备供货项目,履约保函的提交主体可以是设备供应商。设备供应商负责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设备。
对于服务项目,履约保函的提交主体可以是服务提供商。服务提供商负责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服务。
PPP项目中常见的履约保函类型包括:
履约保证保函保证承包人或运营商在合同期限内履行其义务,包括按时、按预算和按质量标准完成项目。
预付款保证保函保证承包人或运营商在收到预付款后,将使用预付款按合同规定进行项目建设或运营。
缺陷责任保函保证承包人或运营商在项目移交后的一定期限内,负责纠正项目中的缺陷。
运营维护保函保证运营商或维护商在合同期限内,将按照合同要求提供运营或维护服务。
PPP项目履约保函的担保期限应当与合同期限相一致。一般情况下,履约保证保函的担保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或者项目投入运营之日起开始,至缺陷责任期满后一定期限为止。预付款保证保函的担保期限通常为预付款支付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PPP项目履约保函的担保金额应当为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一般情况下,履约保证保函的担保金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预付款保证保函的担保金额不低于预付款金额的15%。
PPP项目履约保函的担保范围包括:
履约保函的担保范围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PPP项目履约保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履约保函的效力受保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等因素的影响。如果保证合同发生变更或者解除,履约保函的效力也随之发生变更或者解除。
当承包人或运营商违反合同约定时,受益人可以向保证人索赔。索赔程序应当符合履约保函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人应当在收到索赔后,及时进行核实和处理。
PPP项目履约保函是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工具。通过明确履约保函的提交主体、类型、担保期限、担保金额、担保范围、效力和索赔等内容,有助于加强PPP项目的风险管理,维护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PPP项目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