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金如何退
履约保证金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合同中,向发包人提供的、以保证其履约为目的的担保。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在工程项目顺利进行和验收合格后,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退还。
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条件
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第十八条的规定,发包人应当在下列条件满足时,退还履约保证金:
-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已支付工程价款和工程款的利息;
- 承包人未发生严重违约行为,并已完成合同约定的应由其承担的全部义务;
- 承包人已提交符合合同约定的保修函;
- 发包人不主张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任何款项,如违约金、赔偿金等。
履约保证金退还的程序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 向发包人提出退还申请:承包人应在满足退还条件后,向发包人提出书面退还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工程验收合格证、保修函等。
- 发包人审核申请:发包人收到申请后,应及时审核申请材料,确认承包人已满足退还条件,并无违约行为。
- 出具退还凭证:经审核无误后,发包人应向承包人出具履约保证金退还凭证,并安排退还款项。
- 发包人划款: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和退还凭证,将履约保证金退还至承包人指定账户。
履约保证金扣除情形
在某些情况下,发包人可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定款项,包括:
- 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工程质量或进度等问题,导致发包人遭受损失的;
- 承包人未按期完工,经发包人催告后仍不改正,造成发包人损失的;
- 承包人未及时提供保修函或保修函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履约保证金退还争议的处理
如果承包人和发包人之间就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产生争议,可以按照下列途径解决:
- 协商解决:承包人和发包人应首先协商解决争议,力求达成一致意见。
- 调解: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有关行业协会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申请调解。
- 仲裁:如调解不成,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或申请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 诉讼:如仲裁不成或一方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语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对于承包人来说至关重要,也是保障发包人权益的重要措施。承包人应严格履行合同,积极配合发包人验收工程,及时提交保修函,以确保履约保证金的顺利退还。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规范使用履约保证金的扣除权,切实维护双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