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金是指建设工程当事人在订立施工合同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或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担保形式。其目的在于确保承包人或中标人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工程项目建设。
## 履约保证金的性质履约保证金属于担保行为,具有以下性质:
* **可执行性:**如果承包人或中标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发包人或招标人有权动用履约保证金。 * **返还性:**承包人或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后,履约保证金应及时返还。 * **临时性:**履约保证金只是在履约期间起到担保作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履约保证金应予以解除。 ## 履约保证金的种类履约保证金根据担保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 **现金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供的履约担保。 * **银行保函:**以银行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的履约担保。 * **保险保证金:**以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单形式提供的履约担保。 * **实物保证金:**以实物形式提供的履约担保,如国债、股票等。 ## 履约保证金的比例履约保证金的比例由发包人或招标人自行规定,但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一般情况下,履约保证金比例如下:
* 采用竞标方式的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比例不得超过中标金额的5%。 *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货物、服务的,履约保证金比例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 ## 履约保证金的管理履约保证金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 **专户管理原则:**履约保证金应当存入专门的银行账户,由发包人或招标人统一管理。 * **独立担保原则:**履约保证金应当独立于工程款项管理,不得相互抵消。 * **及时返还原则:**承包人或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后,发包人或招标人应当及时返还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的争议处理如果出现因履约保证金引起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履约保证金的法律规定履约保证金相关规定主要体现在我国的《建筑法》、《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中:
* 《建筑法》第62条规定,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 * 《政府采购法》第28条规定,中标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 * 《招标投标法》第41条规定,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的实务操作履约保证金的实务操作流程一般如下:
关于履约保证金,常见的几个问题及解答如下:
* **什么是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是指承包人或中标人向发包人或招标人提供的担保形式,以确保其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 **谁应当提供履约保证金?** 建设工程项目中,承包人或中标人应当向发包人或招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的比例是多少?** 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 * **履约保证金如何管理?** 履约保证金应当存入专门的银行账户,由发包人或招标人统一管理。 * **履约保证金何时返还?** 承包人或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后,发包人或招标人应当及时返还履约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