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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银行保函需要做账吗
发布时间: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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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银行保函需要做账吗?

前言

银行保函作为一种常见的担保方式,在商业活动中**使用。当收到银行保函时,企业应及时确认其效力和会计处理是否需要做账。本文将深入探讨银行保函相关的会计处理规则,帮助企业正确理解和执行相关要求。

银行保函的定义和性质

银行保函是一种由银行向受益人出具的书面承诺,保证在符合特定条件 (例如,债务不履行) 时向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额。银行保函具有以下特点:

  • 是一种独立担保:与基础合同无关,银行独立承担付款义务。
  • 一方行为:银行单方面承诺对受益人履行付款义务。
  • 条件付款:银行仅在特定条件发生时才付款。

收到银行保函在会计上的处理

收到银行保函并不直接计入账簿。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以下简称 "准则 37"),收到银行保函只是一种或有负债,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才需要计入负债:

  1. 银行保函是无条件付款,或受益人可能要求付款的情况几乎确定 (概率大于 95%)。
  2. 受益人很可能寻求付款,并且银行保函的付款金额已经确定或可能确定。
  3. 企业有法律或合同义务对银行保函项下的付款承担责任,且无法合理地估计该责任的金额。

如果收到银行保函满足上述条件,企业应将其作为负债借记 "或有负债" 科目,贷记 "递延收益" 科目。

未计入负债的或有负债

如果收到银行保函不满足上述计入负债的条件,企业无需将其计入账簿。这种情况下,银行保函仍作为一项或有负债,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即可。

准则 37 规定,企业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或有负债的相关信息,包括或有负债的性质、发生原因、可能金额及估计不确定性。

银行保函作为担保的会计处理

银行保函通常用于提供担保,例如贷款担保或合同履约担保。如果银行保函是作为担保使用,其会计处理如下:

  • 作为贷款担保:银行保函不作为负债计入担保企业账簿,但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
  • 作为合同履约担保:银行保函不作为负债计入履约企业账簿,但作为履约保证的证据。

银行保函到期时的处理

当银行保函到期时,企业应根据以下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 银行保函未索偿:解除对 "或有负债" 科目的计提,将 "递延收益" 科目的余额结转至利润表。
  • 银行保函已索偿:根据保函金额和企业应付的责任,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如果企业承担保函项下的支付责任,则应借记 "或有负债" 科目,贷记 "应付账款" 等相关科目。

简化示例

假设甲企业收到乙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担保甲企业向乙银行贷款 100 万元。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为一年,且由甲企业承担支付责任。

如果银行保函不满足计入负债的条件,甲企业无需将其记入账簿,但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若银行保函满足计入负债的条件,甲企业应在收到保函时借记 "或有负债" 100 万元,贷记 "递延收益" 100 万元。

当银行保函到期后未索偿,甲企业将 "或有负债" 100 万元的余额解除,并冲销 "递延收益" 100 万元的余额。

如果银行保函到期后被乙银行索偿,甲企业应借记 "或有负债" 100 万元,贷记 "应付账款" 100 万元,并承担相应的付款责任。

结论

收到银行保函时,企业应评估其会计处理,以符合准则 37 的规定。是否计入负债取决于银行保函的性质和条件。未计入负债的或有负债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

正确理解和执行银行保函的会计处理,不仅有利于企业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也有助于更好地管理风险,保障企业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