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履约保证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管理,防范履约保证金挪用、虚假存储等风险,促进工程建设市场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专户是指工程建设活动中,发包人或采购人要求承包人或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时,由承包人或供应商在银行开立的,用于存放履约保证金的专用账户。
本规定适用于采用履约担保制度的工程建设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勘察工程以及采购合同等。
承包人或供应商在取得工程建设合同后,应当按照发包人或采购人的要求,在银行开立专户。
承包人或供应商应当填写专户开立申请书,并向银行提交以下材料:
承包人或供应商开立专户后,应当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专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等信息。
承包人或供应商发生变更后,应当及时办理专户变更手续,并通知发包人或采购人。
专户仅限于存放履约保证金,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承包人或供应商不得擅自由专户提取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违约。
发包人或采购人应当对专户进行监管。
发包人或采购人有权对专户的存款情况、取款情况进行查询,并要求承包人或供应商出具存款证明、取款凭证等材料。
履约保证金的存放期限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合同或协议约定。
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或采购人应当及时退还专户内的履约保证金。
在下列情形下,承包人或供应商的专户可以被冻结:
发包人或采购人发现专户被冻结时,应当及时与银行联系,了解冻结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发包人或采购人退还履约保证金时,应当向银行出具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通知书。
承包人或供应商提取履约保证金时,应当向银行出具取款凭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承包人或供应商应当对专户资金的安全负有保管责任。
银行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专户进行监管,确保专户资金的安全。
发包人或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专户进行监管,防止专户资金被挪用或虚假存储。
违反本规定的,由相关执法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承包人或供应商未按规定开立专户或专户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发包人或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或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银行违反本规定的,由金融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