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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行政上诉的财产保全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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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行政上诉人: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您已经向本机关提起了行政上诉。为了保障案件顺利进行,我们依法向您发出此财产保全告知书。请您仔细阅读并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1. 根据法院的判决或裁定,申请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请求对您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确保申请人在诉讼中获得部分或全部胜诉后能够及时、有效地实施执行。申请人的请求已经得到法院的审查,并且符合法定条件,故法院决定对您的财产进行保全。

2. 本次保全的具体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您位于XX市XX路XX号的住房、车辆、银行账户等各类财产,具体清单将由执行法官核定。在保全期间,请确保这些财产不被转移、变卖、借贷等。若发现有违反上述禁止性行为的情况,我们将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可能依法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保全期间为XXX年XX月XX日至XXX年XX月XX日。届时,执行法官将对保全财产进行清点和评估,并编制保全报告。请您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协助和配合。

4. 在本次保全期间,如您有任何异议或需要说明,请您及时向本机关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或书面材料。我们将按照程序予以核实,并依法处理相关事宜。

5. 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您应当立即停止与本案有关的一切转移、变卖、借贷等可能损害申请人利益的行为,否则一旦造成申请人利益无法恢复的损失,您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 本告知书采用平信送达,请您确保联系地址的准确性,如因地址错误或无法联系到您而造成的后果,需由您自行承担。

7. 在保全期间,如您发生住址变更、联系方式变更等情况,请立即书面通知本机关。我们将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进行及时沟通与协调。

8. 如果您对本告知书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XXX日内向本机关提出财产保全公告制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默认接受本次保全。

行政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也是保障司法公正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您能够配合执行,并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

祝您生活愉快!

中华人民共和国XX市XX区法院

日期: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