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XXXX法院:
我是XXXX(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XXX公司涉及的XXX案件已经执行完毕,现我特向贵院提出解除查封的申请,具体事项如下:
一、案件概况:
XXX案是指我代理的XXX公司与XXXX之间发生的诉讼纠纷。该案件于XXXX年XX月XX日在贵院立案,并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终审判决,属终局性判决。
二、执行情况:
根据贵院的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我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了全部义务,将应支付的款项以及相关财产返还给了对方当事人。凭借多次沟通和协商,我们双方达成了一致并签署了《和解协议书》,确定了互不主张权利等相关事宜。
三、解除查封理由:
1.按照贵院的执行通知书要求,我们已经将所有应当被查封的财产交付给了执行法官,并且依法完成了相应的查封手续。因此,我们请求贵院及时为我们解除查封,使得我们能够正常行使财产权益,继续经营和经济活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程序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当已经履行了判决确定的义务时,财产应当解除查封。我们已经履行了全部义务,并且没有其他任何未履行的义务。因此,请贵院依法予以解除查封。
四、申请材料:
1. XXX公司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附件一)
2. 《和解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附件二)
3. 贵院执行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附件三)
5. 其他相关证据和材料
附件一:XXX公司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图片或者扫描件)
附件二:《和解协议书》
(和解协议全文)
附件三:贵院执行通知书
(执行通知书全文)
在此,我代表XXXX公司向贵院正式提交本解除查封申请书,请贵院审查并及时作出裁决,允许我们解除查封并恢复正常的经营和经济活动。如有需要,我可随时到院接受调查和询问。
特此申请。
XXXX年XX月XX日
XXX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