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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和财产保全费谁交
发布时间:202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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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和财产保全费谁交

在进行诉讼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一些支出,其中包括诉讼费和财产保全费。然而,很多人对于这两者的承担责任存在一些困惑。下面将逐一介绍诉讼费和财产保全费,并解答谁应该承担这些费用。

诉讼费:

诉讼费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中,由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向*支付的一种具有强制性收费项目。其作用主要是维持司法机关的正常运转,确保公正审判的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的规定,诉讼费应由原告一方承担。原告可以根据案件类型和争议标的金额确定需要缴纳的具体数额。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根据法律的规定,原告甚至可以获得免除诉讼费的特权。比如原告享有低收入或无收入的享受**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可以免除支付诉讼费。

财产保全费:

财产保全费是指当事人申请对被告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时,根据法院判决或裁定,由申请人按照一定比例支付给法院的费用。其目的主要是在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防止滥用司法程序。

一般来说,财产保全费由申请人承担,即向法院缴纳一定比例的被申请保全财产价值作为费用。具体缴纳比例和数额由法律规定,并且会根据不同情形进行相应的调整。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保全申请被撤销或申请未获得支持,或者保全失败,那么支付的保全费有可能无法返还。

谁应该承担这些费用: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规定,在民事、行政诉讼中,原告应当承担诉讼费。而对于财产保全费,则由申请人来承担。

然而,实际情况可能会因案件性质或其他特殊情况而有所变化。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院或检察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判定由被告或其他相关方来承担全部或部分费用。

总结起来,诉讼费和财产保全费的承担责任大致是由原告和申请人来承担,除非特殊情况下由其他相关方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