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委托担保书模板
甲方(委托人):
住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乙方(担保人):
住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丙方(受托人):
住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甲方在特定交易中的利益,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 鉴于甲方与某特定交易(以下简称“债权事项”)存在纠纷或可能引发纠纷,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担保人,为其提供财产保全担保,并委托丙方作为受托人进行财产保全活动。
2.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财产保全担保。
3. 丙方作为**的财产保全机构,接受甲方的委托,执行财产保全活动,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财产保全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二、担保金额
1.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财产保全担保金额为______(大写)人民币。
2. 乙方在接受委托后,应在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担保款项。担保款项应以______的方式支付,并在委托事项解决后或解除委托关系时无息返还甲方。
三、受托行为
1. 丙方作为受托人,按照甲方的委托,负责执行财产保全活动。
2. 丙方应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确保财产保全的实施,并及时向甲方和乙方提供财产保全的执行情况。
3. 在执行过程中,如丙方发现情况有变,可能影响财产保全的效果时,应及时与甲方和乙方沟通,协商解决。
四、免责条款
1. 对于因*政策、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财产保全无法实施或结果不理想的情况,甲乙丙三方免除责任。
2. 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财产保全无法实施或结果不理想的情况,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五、争议解决
1. 本委托担保书的订立、效力、履行以及与之有关的争议解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2. 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如发生争议应优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六、其他条款
1. 本委托担保书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2. 本委托担保书一式两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人): 乙方(担保人):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丙方(受托人):
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