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解除查封裁定书
尊敬的各位当事人:
经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和**百零一条的规定,我作为裁定人,决定对于涉及的房屋查封一事做出如下裁定:
一、查封解除情况综述
根据相关材料和当事人的陈述,原契约纠纷引发的房屋查封已存在一段时间。经查,原契约纠纷的主要诉求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对此均表示满意,各自愿意履行和解协议的内容。同时,有关机关也对此案件的调查及时得出结论,认定查封房屋与涉案纠纷无关。经综合考虑上述事实,根据法律规定,决定解除对涉及房屋的查封。
二、查封解除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查封的财产不予解封的情形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依法解封:……(二)查封事由消失。”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百零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查封解封后,当事人请求返还财产的案件,可以作出解封裁定,并责令扣押人返还财产。”
3.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
三、查封解除的理由与依据
1.主张一方与被主张一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了和解协议。和解协议明确约定了双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并得到了有关当事人的充分知情、自愿签署。
2.依据有关机关的调查报告,查封房屋与原契约纠纷事实和责任的关联度不大,解除查封不会对此涉案房屋的所有者或他人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裁定内容
1.决定解除对涉及房屋的查封,解封日期为本裁定生效之日起。
2.责令扣押人返还涉及房屋的相关财产。
五、裁定的履行和效力
1.申请人、被申请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应当依法遵守本裁定,并履行约定的义务。
2.申请人对于本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书面上诉状,并按照规定交纳上诉费。逾期不上诉的视为接受本裁定。
特此裁定。
裁定人:XXX
日期:XXXX年X月X日
以上是关于房屋解除查封裁定书的内容和样本,仅供参考。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裁定书的内容可能会有所不同。请您根据具体案件的需要,进行相应的修改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