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院财产保全裁定书
裁定书编号:2023-CPBCS-001
案由:申请保全财产
申请人:甲方(姓名/单位)
被申请人:乙方(姓名/单位)
法院:XX市XX区人民法院
裁定日期:2023年XX月XX日
裁定内容:
一、甲方向本法院递交申请,要求对乙方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确保甲方在本案中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为保全申请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包括:
1. 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及相关协议;
2. 乙方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
3. 相关财务记录证明乙方在本案中存在违约行为。
三、本法院在审理甲方的保全申请过程中,经过充分调查,对乙方的财产状况进行了仔细核实,并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和辩论意见。
四、根据审理结果及法律规定,本法院认为甲方提出的保全申请具有合法性和事实依据,且符合保全的法定条件。鉴于乙方存在逃避执行、转移财产等行为的迹象,为防止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进一步损害,本法院依法作出以下裁定:
1. 对乙方名下的以下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1)位于XX市XX区的乙方名下的不动产(详细地址)担保的财产;
(2)乙方名下的银行存款;
(3)乙方名下的股权、股份;
(4)乙方名下的其他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设备等。
2. 甲方负责提供相关的保全担保,以确保对乙方财产的保全措施真实有效。
3. 本法院可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随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财产的清单、估值报告等证据材料,并可要求乙方妥善保管、不得转移相关财产。
4. 乙方应在收到本裁定书后48小时内接受并履行保全措施,否则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决定对本裁定进行公告,并通知当事人执行。
特此裁定。
审判长:(签名)
法院盖章
备注:本裁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且不可撤销。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裁定,并配合相关程序的进行。如有异议,可依法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