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担保合作协议
一、甲方:[甲方公司名称]
住所:[甲方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乙方公司名称]
住所:[乙方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与乙方拟就相关业务进行合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财产保全担保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本着互利共赢、诚信相待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条 合作内容
1.1 甲方与乙方共同合作进行财产保全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拍卖、保险等相关业务。
1.2 双方将在合作期间共同开展市场推广、业务拓展及其他相关工作。
1.3 合作期间,双方应积极沟通、协调,并共同努力推动业务发展。
第二条 合作方式
2.1 甲方在合作期间提供财产保全业务的相关技术、经验和**人员支持。
2.2 乙方负责开展市场调研、客户开发、推广销售等工作,并为甲方提供合作所需的信息和业务支持。
2.3 双方应通过书面形式确认具体的合作项目、收费标准、工作进度及其他重要事项。
第三条 保密条款
3.1 双方在合作期间将共享商业机密及涉及到的客户信息,双方应当妥善保管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相关信息的保密性。
3.2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泄露合作过程中所知悉的技术、商业机密及其他敏感信息。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有权修改、更新合作项目、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并及时告知乙方。
4.2 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4.3 双方应共同保障合作过程中的公平竞争,不得利用合作关系对其他合作方进行不正当竞争或损害其利益。
4.4 双方应在合作过程中及时解决出现的争议或分歧,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五条 合作期限与终止
5.1 本协议有效期为[日期起至日期止],自甲方与乙方双方签署本协议之日起生效。
5.2 如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严重违约、经济状况恶化、提出解除合作等情况,在书面通知对方后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选择终止协议。
5.3 协议期满时,如双方未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协议将自动延续。
第六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的签署、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适用法]。
6.2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事项
7.1 本协议经甲方和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两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署。
7.3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即取代双方之前的一切口头约定和书面协议。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