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仲裁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
尊敬的仲裁庭:
我方为申请人**(申请人名称)**,特向仲裁庭提出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望予以审理。
一、案件概述
本案系涉及**(案件概况描述)**,涉及的财产保全措施对于我方造成了严重不便和损失。
二、申请理由
1.保全措施不必要:我方认为财产保全措施的执行对案件的审理和调解并无实质性帮助,且对我方经营活动、资金流动等造成了重大影响,损害了我方的正当权益。我方认为,解除财产保全措施不会影响到案件的审理和判决结果。
2.证据不足:我方认为,对财产保全措施的申请缺乏充分的证据支持。我方已全面配合仲裁庭和对方进行案件调查,但经过事实核实后发现,对方提供的相关证据存在严重的不完整和不真实的情况。因此,我方认为财产保全的必要性进一步被质疑,并请求仲裁庭对财产保全措施的必要性进行重新评估。
3.主张索赔权利不足:在案件的争议焦点中,我方认为对方主张的索赔权利存在实质性的争议和不确定性,其主张的金额及依据并未得到充分的证明。因此,我方认为对方申请财产保全措施的理由和依据并不充分,请求仲裁庭予以解除。
三、请求仲裁庭批准
鉴于上述理由,我方特此请求仲裁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审理解除我方财产保全的申请,并予以批准。同时,我方承诺会配合仲裁庭和对方的调查工作,不会因财产保全措施的解除而逃避法律责任。
特此申请
申请人:(申请人名称)
日期:年 月 日
注:请将本申请书抄送给对方一份,并请在法定期限内给予答复。如无法及时回复,请给予相关理由。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