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中财产保全书模板
一、原告基本情况:
原告: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二、被告基本情况:
被告: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三、诉讼请求:
原告要求法院对被告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具体请求如下:
1.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被告的以下财产进行查封保全,保证实现原告在本案中的债权要求:
(1)被告持有的存款账户、股权、债权等金融资产;
(2)被告名下的房产、土地使用权、机动车辆以及其他贵重动产等;
(3)被告在其他人名下的财产,但被告拥有其使用、处分权益的。
2. 对被告进行限制消费,不得采取超出日常生活必需范围的消费行为。
四、保全理由:
1. 原告的债权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并已经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存在逃避或拖延履行债务的风险。
2. 被告的财产如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存在被转移、变卖等行为的风险,将导致原告的债权无法及时和足额实现。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0条之规定,原告有权申请对被告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五、提供的证据:
1. 原告提供以下对本案有利的证据:
(1)借款协议、合同等相关文书;
(2)交易记录、资金流水等收支凭证;
(3)其他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
2. 原告就以上证据的真实性提供相应的辅证。
六、保全方式:
1. 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申请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
2. 采取其他适当的保全措施,以确保原告债权的有效实现。
七、申请人提供的担保:
申请人对采取保全措施所产生的任何损失,愿意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八、附带事项:
1. 申请人请求法院对被告采取保全措施后,及时通知申请人,以便申请人随时了解保全情况。
2. 申请人请法院对本保全书进行保密。
以上所陈述的事实及请求,系申请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而提出,并郑重声明申请人拥有相应的法律权益。申请人请法院予以审查和裁决。
申请人(原告): 日期: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