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财产保全担保物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我系被申请人,针对原保全裁定书中指定的财产担保物,因特殊情况变更申请如下:
一、案件概况
1. 我系被申请人,案件为原告诉请财产保全的案件,已经获得法院的保全裁定书,其中明确指定了特定的财产作为担保物。
2. 然而,由于特殊情况导致原指定的担保物无法继续作为本案的担保物使用。
二、变更原因及事实依据
1. 变更原因
(详细列出变更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原担保物已经被扣押、冻结、查封、变卖等不可回复的情况;原担保物因自然灾害、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损毁且无法修复等情况)
2. 事实依据
(列出变更原因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扣押通知、查封决定书、损毁鉴定书等)
三、新担保物选择及理由
1. 新担保物选择
(明确新担保物的名称、数量、型号、规格等具体信息,并列出证明材料,如购买发票、合同等)
2. 新担保物选择理由
(解释为什么选择该新担保物,比如与原担保物性质相近、具备一定价值保全能力等)
四、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申请变更财产保全担保物的程序为合法、正当的。
五、请求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我恳请法院批准以下请求:
1. 批准变更财产担保物,指定新的担保物作为本案财产保全的担保物。
2. 根据新担保物的具体情况,重新裁定保全的方式、范围和期限。
3. 其他法律应当保护的权益。
六、附言
1. 保全费用
由于担保物的变更,相关的保全费用与新担保物的确定应由申请人承担。
2. 手续办理
如法院继续审查本申请,还请法院核准该变更申请,并指示具体办理该变更的相关手续。
3. 审理期限
由于案情急迫,变更担保物的审理期限希望能够尽早确定并予以审理和裁决。
在此,我谨代表本人恳请法院的核准和批准,感谢法院对本案的关注和支持,并将全力配合执行。
特此申请。
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
日期: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