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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法条全文内容
发布时间: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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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法条全文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财产保全法条逐渐得到了更加细化和明确。财产保全是指通过法律手段,对可能被侵害、损害或丧失的财产进行保护和保全的行为。财产保全的目的在于确保一方当事人在民事纠纷中的权益不受侵害,为法院审判提供充分的执行条件。以下是财产保全**法条的全文内容。

**章 总则

**条 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加强财产保全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 财产保全是指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保护当事人可能被侵害、损害或丧失的财产。

第三条 财产保全的实施应当依法公正、及时、有效,依据客观事实、合理推断,合理确定保全措施的范围和期限。

第二章 申请与决定

第四条 申请财产保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主张权利的事实清楚,有不争的证据或者证明文件;

(二)存在可能导致损害其权益的情形;

(三)提供财产保全的建议措施。

第五条 受理财产保全申请,应当依法开展审查和决定。

第六条 对符合财产保全条件的申请,法院应当及时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被申请人。

第三章 执行与效力

第七条 财产保全决定期满后,申请人应当主动履行建议措施,返还被保全财产的保全措施;被保全财产不再符合财产保全条件的,法院应当解除相应的保全措施。

第八条 被保全财产确已被对抗申请人的其他债权人先行执行,申请财产保全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财产保全决定。

第九条 被执行人对财产保全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撤销或变更。

第四章 监督与追责

第十条 法院应当对财产保全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财产保全措施的合理、公正、有效。对于滥用权力、不当冻结或其他违规行为,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对于财产保全的特殊程序,可以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财产保全**法条全文至此结束。以上内容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加强财产保全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制定。在申请、决定、执行和监督等方面,都对财产保全的实施提出明确要求,以确保其合理、公正和有效。同时,对于财产保全的特殊程序,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执行。希望本法能够为财产保全工作提供指导和依据,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