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前发应诉通知书
尊敬的法院:
我方系原告,特委托本律所代理本案诉讼事宜并于今日起对被告提起财产保全申请。特此向贵庭提交财产保全前发应诉通知书,并请求贵庭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我方发现,被告在本案中存在着一定的财产风险,可能会导致诉讼标的难以追回。为维护我方合法权益,确保执行的顺利进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我方向贵庭请求财产保全措施。
一、案件基本情况
案号:
原告:
被告:
法院:
案由:
诉讼请求:
二、财产保全申请事项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案应予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如下:
1. 查封被告名下的银行存款、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并限制被告将这些财产进行转移、处置的行为。
2. 查封、扣押被告名下的房产、车辆等不动产和动产财产,并限制被告将这些财产进行转移、处置的行为。
3. 要求被告提供有关财务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资产清单、财务报表等。
4. 可能采取其他必要的财产保全措施,以确保我方能够顺利执行判决。
三、财产保全申请理由
1. 我方在本案中拥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并已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予以证明。
2. 被告存在一定资金或财产上的风险,可能会导致诉讼标的难以追回。
3. 我方认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是保障我方合法权益、维护诉讼稳定的必要手段。
四、财产保全申请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百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认为对方可能会转移、隐匿、损毁财产,而影响了执行的可能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实施财产保全措施。”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统一的标准和程序,告知对财产保全采取的程序和结果。”
本次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且经我方慎重考虑与权衡后提出。
五、申请人保证
我方郑重承诺,在财产保全措施实施过程中,将善意履行法院的决定,并不会以不正当方式侵犯被告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过错或损害发生,我方甘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如果被告在收到本通知书后选择不予应诉,或者在应诉期限内未能提交有效的答辩意见及相关证据材料,我方将在法院审理中提供充分的证据,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特此向贵庭请求对财产保全申请进行审查,并履行相应程序,以确保我方合法权益的得到保护。谢谢贵庭的支持与合作!
申请人:
代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