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财产保全公告公示
近日,滨海法院根据申请人的请求,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保全措施。为了确保公正、公平的执行工作进行顺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信息
被执行人姓名:XXX
身份证号码:XXX
住所地:XXX
联系方式:XXX
二、执行案件概况
执行案号:XXX
标的金额:XXX
执行依据:XXX
执行法院:滨海法院
三、财产保全措施的基本情况
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滨海法院进行了财产保全措施,目前被执行人的财产如下:
1. 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一套,位于XXX小区,面积XXX平方米。
2. 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存款金额为XXX元,冻结金额为XXX元。
四、相关注意事项
1. 所有与被执行人有债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不得对财产进行转移、隐匿或变卖等行为。
2. 对于有争议的财产,法院将视情况进行评估和鉴定,以确保被执行人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3. 被执行人或其他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措施有异议的,应在XXX日期前向滨海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异议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过期未提出异议的,将视为放弃相应权利。
五、联系方式
滨海法院地址:XXX
联系电话:XXX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将在滨海法院的官方网站上持续公示,为期30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本案有异议,可及时与滨海法院联系并提出书面申请,法院将依法处理。感谢大家的支持与理解!
特此公告。
滨海法院
日期: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