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部分查封保全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我作为申请人,特此向贵院申请解除部分查封保全措施,并提供如下事实和理由:
一、案件背景及查封保全情况
我是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由我负责经营管理。我公司与某供应商存在合作关系,并签订了一份供应合同。然而,由于供应商的履行义务存在问题,我公司经过合法诉讼途径向贵院申请了查封保全措施,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查封保全措施通过后,贵院委派了执行人员对我公司财产进行查封,限制了我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尽管对供应商的履行义务存在争议,但我公司继续经营是非常重要的,关系到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员工的工作岗位。
二、申请解除部分查封保全的理由
1. 查封保全对我公司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查封保全措施限制了我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在供应商履行义务的争议未解决前,我公司无法继续与其他客户签订新合同,导致财务状况受到了严重影响。同时,员工的工作岗位也受到了威胁,对于员工的生活产生了不良影响。
2. 保全措施的必要性已得到满足
查封保全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而我公司所申请的部分查封的财产并不直接与争议合同的履行有关。我公司已提供充足的担保措施,包括提供了可以满足供应商债权的抵押物,并同意以其他方式履行合同义务。因此,解除查封保全措施不会对供应商的债权产生不良影响。
三、申请解除部分查封保全的救济措施
为解决该争议,并保护供应商的权益,我公司愿意继续与供应商协商,以找出解决方案,尽力履行争议合同。同时,我公司愿意接受法院的监管,提供必要的担保或履行合同义务。
基于上述情况,我特此请求贵院审查并决定解除部分查封保全措施,以便我公司能够恢复正常的经营活动,维护员工的利益,并与供应商共同寻求解决方案。
我保证上述陈述属实,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姓名)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