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是X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特向贵院提出应收账款财产保全申请书,希望能得到贵院的支持和帮助。
一、申请理由:
我公司与某XXX企业签署了销售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了货物,但对方一直未能履行付款义务,已逾期超过三个月。根据我对该企业财务状况的了解,其资金流动性紧张,具备可能将财产转移、隐匿的风险。考虑到我公司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为了保障应收账款的履行,现向贵院申请保全措施,以确保我公司能够顺利收回应收账款。
二、申请内容:
1. 冻结被申请人的所有存款、理财产品、基金投资等财产,并责令有关金融机构、证券公司等冻结该财产。
2. 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的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土地、机械设备等。
3. 禁止被申请人以任何形式转移、挪用、隐匿财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现金提取、赠与他人等行为。
4. 要求被申请人提供详细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以便判断其财务状况,确保我公司能够追回应收款项。
三、申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4条规定:“合同的一方履行了合同义务,另一方未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8条规定:“当事人在起诉前或者诉讼期间,担心对方虽不会逃避债务,但可能转移、隐匿财产,影响债权的实现,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先予保全措施。”
四、所需保全措施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财产保全申请的准备工作,包括分析案件的争议焦点、调查取证等。发现符合本法第101条的条件的,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为了保全财产,不致使案件的审判变为形式审判,对被申请人的财产予以保全的,可以裁定采取下列措施:(一)查封、扣押;(二)冻结;(三)其他必要的财产保全措施。”
五、申请费用及保全措施执行期限:
根据相关规定,我公司愿意垫付保全费用,并承诺在保全措施被采取后,将及时履行相应义务。同时,希望贵院能够尽快审理此案并执行所采取的保全措施。
六、财产保全申请人的联系方式:
申请人:XXX公司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
地址:XXX
七、申请人特此申请。
特此申请。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XXX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