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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示范法律文书
发布时间:2023-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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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示范法律文书

财产保全是指法院依法采取措施,确保诉讼标的物或被告财产在诉讼期间不受损害或侵占。为了规范财产保全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财产保全示范法律文书。以下是一个财产保全示范法律文书的范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产保全通知书

编号:XXXXX

原告:[原告姓名]

被告:[被告姓名]

诉讼标的物:[诉讼标的物描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本案原告向本院申请对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我院已经审查,决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现通知被告如下:

一、根据原告申请,我院决定采取以下财产保全措施:

1. 扣押被告名下的存款账户 (账号:XXXXX)中的金额为人民币XXX元。

2. 查封被告名下位于XXXXXX地的房产(产权证号:XXXXX)。

二、被告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XX日内,应当配合执行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措施,并立即停止对相关财产的处分、转让或变更。

三、被告如有陈述申请或其他异议,请于本通知收到之日起XX日内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请或无正当理由的,将按原告的申请执行。

四、本通知书正本一份,被告应保留副本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本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XX年XX月XX日

人民法院(盖章)

备注:本文是财产保全通知书的示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增删。

以上是一个财产保全示范法律文书的范例,该示范文书是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制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财产保全程序的规范性,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然,在实际情况中,财产保全通知书的具体内容会根据案件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当您需要使用财产保全通知书时,建议您咨询**律师,以确保符合实际情况和法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