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律邦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联系电话:134-5682-7720
行业资讯
财产保全20法人
发布时间:2023-09-15
  |  

财产保全20法人

财产保全是指在案件诉讼期间为确保债权人能够成功执行债权,防止被执行人及其相关方抽空转移、隐匿财产而采取的一种措施。在我国,财产保全主要由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在特定程序下实施。其中,财产保全的主体既包括个人,也包括法人。本文将重点介绍财产保全20法人。

1. 动产保全

动产保全是指对被执行人的动产进行保管、扣押、查封等措施。常见的动产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货物、车辆、财产以确保执行财产的完整性和可执行性。

2. 不动产保全

不动产保全是指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对被执行人的房产、土地等不动产进行保全。法院可以采取查封被执行人房产、土地等不动产的措施,确保其在执行过程中不被变卖、抵押等。

3. 股权冻结

股权冻结是指将被执行人名下所持有的股权进行限制,以防止被执行人将其股权转移或变现。法院可以冻结被执行人所持有的股权,通过限制其流转和变现,确保执行债权的实现。

4. 银行存款冻结

在财产保全程序中,法院可以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以确保执行债权的实现。被冻结的银行存款在法院执行完毕后,可以直接用于偿还债务。

5. 扣划第三人应付款项

法院可以通过扣划被执行人的债权人应付款项,将其直接划入执行款项,以保障执行债权人的权益。

6. 查封、扣押票据

被执行人持有的票据,如汇票、本票等可以被法院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以确保执行债权的顺利实现。

7. 查封经营场所

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查封,防止被执行人将有价值的财产转移到其他地方,确保执行的顺利进行。

8. 查封、扣押股权投资、股权价值

如果被执行人拥有其他企业的股权投资,法院可以对这些股权进行查封、扣押,以确保执行债权的顺利实现。

9. 扣留应付保税、关税的货物

对于有保税、关税未缴纳的货物,法院可以采取扣留措施,确保其在执行过程中不被移走或转移。

10. 查封、扣押矿产品

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矿产品进行查封、扣押,防止被执行人通过转移矿产品来逃避执行。

11. 查封、扣押农产品

对于被执行人的农产品,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以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12. 扣押汽车、船舶

针对被执行人的汽车、船舶等交通工具,法院可以采取扣押措施,确保执行的顺利进行。

13. 扣押机器设备、工具

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生产机器设备、工具进行扣押,以确保执行债权的实现。

14. 查封、拍卖价值高的财物

对于价值较高的财物,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拍卖等措施,确保执行债权的实际实现。

15. 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权

在财产保全中,对于债权人拥有的担保物权,法院可以给予其优先受偿权。

16. 其他特别财产保全措施

针对特定情况下的财产保全需求,法院可以采取一些特别的措施,以确保执行债权的实现。

总结起来,财产保全20法人包括动产保全、不动产保全、股权冻结、银行存款冻结、扣划第三人应付款项、查封、扣押票据、查封经营场所、查封、扣押股权投资、股权价值、扣留应付保税、关税的货物、查封、扣押矿产品、查封、扣押农产品、扣押汽车、船舶、扣押机器设备、工具、查封、拍卖价值高的财物、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权以及其他特别财产保全措施等。这些措施的目的是确保债权人能够实现债权,保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