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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了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发布时间: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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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了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法律保护财产权益的重要性逐渐凸显。在遭遇财产被侵害的情况下,立案并申请财产保全成为了一种较为常见的维权行为。然而,立案了是否一定能够申请财产保全,这个问题并不简单。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立案和财产保全的概念。立案是指当事人将自己的权益诉诸法庭寻求司法保护的行为,而财产保全则是指为保障案件审理期间当事人的权益不受侵害,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采取一些措施保全有关财产的行为。

立案的前提是案件符合立案条件,而财产保全的前提则是案件存在财产损害风险。如果立案的案件无财产损害风险,那么即便立案了,也无法申请财产保全。因此,立案与财产保全并非严格的因果关系。

其次,财产保全的申请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7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主张权益的证据足以证明其财产损害风险的存在;二是采取保全措施后,主张权益的实现存在实际困难;三是申请财产保全的期限不超过诉讼时效期限。

因此,立案了并不能保证一定能够申请财产保全,还需要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同时满足。只有在诉讼过程中,主张权益的证据足以证明存在财产损害风险,并且采取保全措施后无法实现主张权益,才能够申请财产保全。

**,即便立案并满足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量。法院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申请人的请求以及保全措施对被申请人的影响等因素,决定是否批准财产保全申请。因此,虽然立案了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但并不意味着一定能够获得法院的支持。

总结来说,立案了并不一定能够申请财产保全,申请财产保全还需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并且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量。因此,在维权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合理运用法律手段,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妥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