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解除物品保全
尊敬的裁判官:
我谨以此函向法庭申请解除在本案中实施的物品保全措施。我是本案的被告,我对本案提出的指控予以否认,并强烈主张自己的无罪。
首先,我要明确说明的是,我理解法庭在起诉我之后采取物品保全措施的原因。物品保全是为了确保调查过程的公正、完整和顺利进行。然而,我坚信自己对这起案件的涉嫌罪行毫无犯罪嫌疑,并且我愿意合作配合法庭的调查。
然而,我认为目前已经取得的证据足够能够证明我的无罪。在此我向法庭呈交以下证据来支持我的辩护:
1. 监控录像:这段录像清楚地显示了我在案发时间内在另一个地点,与本案完全无关。
2. 证人证词:多名证人可以证明我在案发当晚与他们共度,无法参与犯罪。
3. 电话记录:我的通话记录可以证明我在案发时与他人通话,与案件无关。
基于上述证据的支持,我请求法庭撤销当前对我采取的物品保全措施。这些措施给我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和经济损失。我的财产被封存,无法正常使用和维护,并且我也不能对其进行合理的处置。
同时,我愿意承担解除物品保全所涉及的一切风险和责任。我保证在法庭需要时,我会随时出示相应的证据,并全力配合调查。如果**终法庭认定我没有犯罪行为,我也会承担所解除物品保全造成的任何损失。
**,我请求法庭审慎考虑我的要求,并尽快作出有利于我的解除物品保全的决定。我强调我的清白,并相信司法的公正和公正的判断。
衷心感谢法庭的关注和审议。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