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财产保全人是指根据法院的决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保全和冻结的人。其主要目的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确保被执行人在债务履行过程中不会转移、损毁或隐藏财产,以保证债权人能够顺利实现其权益。
财产保全程序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执行措施,适用于当事人之间发生经济纠纷且存在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况。在某些情况下,虽然债权人与被执行人之间还没有达成终局判决或裁定,但由于被执行人可能会转移财产以规避债务,法院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允许债权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通过财产保全决定来限制被执行人的财产权利。
财产保全人的职责是根据法院的决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或冻结等措施。财产保全人应当严格按照法院的指示,采取合法、合理的方式对财产进行保全,并确保保全措施的实施过程具有公正、公平、公开的性质,遵守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
财产保全人可以包括法院指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财产保全人应当保证民事主体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被执行人和第三人合法财产的不受侵害。财产保全人还需保障被财产保全的财物安全,防止丢失、损坏或被滥用。同时,财产保全人应当及时向法院报告执行进展情况,以保证执行程序的顺利进行。
在财产保全期间,被执行人仍然享有财产的所有权,但在执行案件尚未结案之前,被执行人不得对财产进行转移、变卖或者其他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只有在法院作出**终判决或裁定,并确定被执行人的财产用于偿还债务时,财产保全人才能根据法院的决定,实施相应的执行措施,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总之,被财产保全人的职责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限制被执行人的财产权利,确保执行程序的公正、顺利进行。财产保全人应当遵循法律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并及时报告执行进展情况,以实现权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