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律邦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联系电话:134-5682-7720
行业资讯
财产保全法律规定条款
发布时间:2023-09-13
  |  

财产保全法律规定条款

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或非诉讼程序中,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暂时冻结、扣押或其它方式限制被申请人的财产,以确保在后续程序中有足够的资产可供执行,落实法律裁决或判决。在我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执行法》等法律法规对财产保全作了明确的规定。本文将对这些法律规定中的主要条款进行阐述与解读。

首先,《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了财产保全的主要内容。根据该条款,财产保全方式包括查封、扣押、冻结、其它限制财产等措施。这些措施可以适用于各种财产形式,如货物、房产、存款、股权等。申请人可以通过申请书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经法院审查属实后,作出相应的决定。

其次,《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了财产保全的申请条件。申请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况属实,并且存在可能导致申请人权益受损的情况。此外,申请人还应该提供足够的担保或者其他担保措施,以确保在被申请人提出异议或者损害申请人的权益时,能够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执行法》第35条规定了对财产保全的异议处理。被申请人可以在接到财产保全通知书后,提出异议。这时候,法院将进行审查,如果认定异议成立,可以作出解除或变更财产保全措施的决定。被申请人也可以在法院作出财产保全决定后,提出申请解除或变更财产保全措施的请求。

值得一提的是,《民事诉讼法》第101条明确规定了财产保全的救济性质。即当财产保全措施侵害被申请人利益的或者申请人利用财产保全滥用权利的,被申请人有权向法院提出删除或撤销保全措施的请求。法院审查后认为请求成立,可以解除相应的财产保全措施。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执行法》第69条还对财产保全的效力作出了规定。财产保全措施自作出决定之日起执行,并且具有实际可执行性。对于损害财产保全措施造成的损失,法院也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我国的财产保全法律规定为当事人在诉讼或非诉讼程序中保护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通过明确的申请条件、异议处理机制,以及救济制度,确保了财产保全措施的公平有效执行。同时,法律也规定了法院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则,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保全的法律规定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平正义的同时,也为经济活动提供了稳定的法律环境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