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期债权财产保全裁定书
尊敬的法院:
申请人:[甲方姓名]
被申请人:[乙方姓名]
就甲乙双方之间的债务纠纷,甲方向贵院提出请求,要求对乙方的财产进行保全。经审理并遵循相关法律程序,本院根据事实和法律的规定作出如下裁定:
一、保全目的及范围
考虑到甲方所受的损失和乙方的债务履行可能存在的风险,为保证甲方的合法权益,本院决定针对乙方的财产进行保全。该保全措施的目的是保障甲方在债权到期后获得合法权益的实现。
二、被保全财产及价值评估
为达到保全目的,本院决定对乙方的财产进行保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名下的房产、汽车、存款等。根据相关证据和价值评估,乙方财产的价值为[金额]。
三、具体保全措施及期限
1.冻结被保全财产:本院决定冻结乙方名下的所有银行账户,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等,以确保甲方债权的实现。冻结期限为自本裁定之日起[具体天数]天。
2.查封被保全财产:本院决定查封乙方名下的房产和汽车,并委托相关部门负责具体操作。查封期限为自本裁定之日起[具体天数]天。
四、保全费用承担
保全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具体日期]前将保全费用支付至本院指定账户。
五、期限和方法
本裁定从送达之日起生效,并在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失效。
六、上述裁定如有违反,应由违反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甲方和乙方均有权对本裁定提出上诉,上诉期限为裁定送达之日起[具体天数]天。在上诉期限届满之前未提起上诉的,本裁定即为终局裁定。
特此裁定。
日期:[裁定日期]
审判员:[审判员姓名]
书记员:[书记员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