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招投标领域,投标保函是保证投标公平性和诚信度的重要文件。为了维护投标的公正和透明,设定明确的投标保函受理条件要求至关重要。本文将为您提供一份详细的范本,涵盖投标保函受理的各项条件和规范,助力招标方建立公平、高效的投标环境。
为规范投标保函的受理流程,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特制定本要求范本。
一、总则
招标方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保函的适用范围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保函的格式、内容、金额、有效期等。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函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要求提供投标保函。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保函,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投标保函应由投标人委托有担保资质的金融机构或担保公司出具,独立于投标文件,不计入投标文件的页数。
二、投标保函受理条件
《投标保函》必须由具备担保资格的金融机构或担保公司出具:包括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财产保险公司等。
《投标保函》必须是原件: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必须是原件,副本、传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恕不接受。
《投标保函》必须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内容一致:包括但不限于保函编号、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保金额、担保范围、有效期等。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保函》扫描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保函》扫描件(PDF格式),并确保扫描件清晰可辨、不缺页,否则视为未提供。
《投标保函》的有效期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有效期应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要求,如有特殊要求,以招标文件中规定为准。
《投标保函》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逾期提交或未提交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投标保函》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上须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亲笔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投标保函管理
招标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投标保函的接收、登记、保管和归档工作,确保投标保函的安全和保密。
招标人应在收到投标保函后,及时进行登记,包括记录保函编号、出具机构、金额、有效期等重要信息。
招标人应在开标时当众核对投标保函与投标文件是否一致,并留存投标保函复印件,原件在评标期间妥善保管。
招标人应在评标结束后,及时将投标保函原件退还给投标人。
如投标人中标,招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投标人索要投标保函原件,并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将投标保函原件退还给出具机构。
如投标人未中标,招标人在退还投标保函原件时,应要求投标人提供接收回执。
招标人应建立投标保函台账,及时记录和更新投标保函的接收、退还情况。
四、违约责任
投标人提供虚假或无效投标保函,或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函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函,并要求出具机构按照投标保函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如因投标保函问题导致招标人经济损失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和出具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五、附则
本要求范本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要求范本**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这份投标保函受理条件要求范本,从投标保函的总则、受理条件、管理和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旨在帮助招标方建立一套规范、严谨的投标保函受理流程,有效维护投标活动的公平性和诚信度。同时,这份范本也为投标人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和遵守投标保函的要求,从而提升投标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