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地出让过程中,履约保证金作为一种经济担保,由土地出让方(通常是政府或其授权机构)向土地受让方(即开发商或个人)收取,旨在保障土地出让合同的顺利履行。近年来,随着土地市场的活跃和土地出让方式的不断创新,履约保证金在土地出让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也成为土地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
那么,土地使用权履约保证金有哪些规定呢?如何通过完善的制度设计来保障各方的权益,促进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
土地使用权履约保证金,是指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或抵押过程中,土地使用者(受让人)为保证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相关协议约定的义务,而向出让方或抵押权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作为土地出让合同中的一项重要条款,其设立目的是为了防止土地使用者违约,保障出让方或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当土地使用者出现违约行为时,出让方或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金额作为补偿或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对土地使用权履约保证金做出了具体规定。
缴纳时间和方式。土地使用者应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相关协议时,按照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一般以现金形式缴纳,也可根据合同约定以银行保函等形式缴纳。 保证金数额。履约保证金数额一般根据土地出让价格或成交价格的一定比例确定,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土地可能会有不同的比例要求。例如,对于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履约保证金一般按照土地出让价款或转让价款的5%-20%缴纳。 保证金的监管。履约保证金一般由政府指定的部门或机构进行监管,确保保证金专款专用,并按照合同约定使用。 保证金退还。当土地使用者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出让方应按照合同约定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果出现违约行为,出让方有权依照合同约定扣除违约金或赔偿金。土地使用权履约保证金规定,对于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维护土地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保障土地出让方权益。通过收取履约保证金,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的违约风险,保障出让方及时获得土地出让收益,维护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维护土地受让方权益。履约保证金制度的建立,促使出让方严格履行合同义务,避免因出让方原因导致的违约行为,维护了土地受让方的合法权益。 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履约保证金制度的实施,有助于规范土地市场交易行为,减少土地闲置和浪费,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土地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在实际操作中,各地在执行土地使用权履约保证金规定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明确履约保证金的性质和作用。履约保证金并非土地出让的价款或费用,而是土地使用者为保证履行合同义务而提供的担保。因此,在合同中应明确履约保证金的性质、用途和违约时的处理方式,避免出现争议。 合理确定履约保证金数额。履约保证金数额过低,起不到担保作用;数额过高,则会增加土地使用者的资金压力。因此,应结合当地土地市场情况、项目风险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履约保证金数额,并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期缴纳。 加强履约保证金监管。履约保证金应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实际使用时,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并及时退还剩余保证金,防止出现侵占、挪用保证金等行为。某市一块出让的商业用地,出让合同中约定受让人应缴纳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土地出让价款的10%。受让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因资金周转问题无法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出现违约行为。出让方依照合同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后,退还剩余部分。该案例中,履约保证金制度有效保障了出让方的权益,同时也对受让方的违约行为起到了制约作用。
土地使用权履约保证金规定,是土地出让合同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维护各方权益的重要制度安排。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应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履约保证金数额,加强监管,确保履约保证金发挥应有的作用,促进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