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在银行财务会计中,保函是一种常见的担保工具,而融资性保函是其中一种重要的类型。当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要银行提供融资担保时,银行往往会开立融资性保函为企业提供担保支持。那么,在银行会计科目中,融资性保函应当如何核算?它的开立、手续费、担保责任的履行等又该如何处理呢?这就是我们今天要探讨的主题。主题:融资性保函是银行什么科目?
一步步解析:
在理解融资性保函是银行会计中的什么科目之前,我们首先需要了解什么是融资性保函。
融资性保函是指银行应客户申请开立的,保证客户在一定期限内偿还贷款、履行经济合同或偿还债务的书面承诺。它是一种独立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银行对受益人出具保函,保证在客户不能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时,银行将承担赔偿责任。
融资性保函具有以下特点:
独立性:银行开立保函时,不需要客户提供反担保,保函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合同。 抽象性:银行承担的是抽象的、无条件的责任,当受益人提出赔偿要求时,银行应在保函规定的范围内承担责任,而无需考虑被保证的合同是否有效。 附期限性:保函一般会规定有效期,超过期限,银行可拒绝承担担保责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财务担保》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金融工具》的相关规定,银行在处理融资性保函业务时,应按照不同情况进行会计核算。
当企业向银行申请开立融资性保函时,银行应确定保函的担保责任是否已履行,并按照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未履行担保责任
:银行开立融资性保函时,应借记“其他负债”科目,贷记“保函保证金”科目。此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负债
贷:保函保证金已履行担保责任
:如果银行在开立保函前已实际履行了担保责任,则应借记“其他资产损失”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此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资产损失–保函损失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银行在开立融资性保函时,一般会向客户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手续费的会计处理如下:
预收保函手续费
:如果银行预收了保函手续费,应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此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保函手续费发生保函手续费
:银行在每个会计期间,应计算当期应确认的手续费金额,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手续费收入”科目。此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递延收益–保函手续费
贷:手续费收入当银行因客户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而履行担保责任时,应按照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有担保物的担保责任
:如果银行开立的融资性保函有担保物,当银行履行担保责任时,应将担保物作价入账。会计分录为:
借:抵债资产
贷:其他资产损失–保函损失无担保物的担保责任
:如果银行开立的融资性保函无担保物,当银行履行担保责任时,应直接确认损失。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资产损失–保函损失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假设A银行为一家企业开立了一张金额为100万元的融资性保函,有效期为一年,并收取保函手续费1万元。在保函有效期内,企业未能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A银行履行了担保责任。
A银行在开立保函时,应确定未履行担保责任,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负债 1,000,000
贷:保函保证金 1,000,000假设A银行预收了保函手续费,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 10,000
贷:递延收益–保函手续费 10,000在每个会计期间,A银行应确认当期保函手续费收入,假设当期确认5,000元,会计分录为:
借:递延收益–保函手续费 5,000
贷:手续费收入 5,000假设A银行开立的融资性保函无担保物,当银行履行担保责任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资产损失–保函损失 1,000,000
贷:现金 1,000,000融资性保函是银行提供的一种重要的融资担保工具,在银行财务会计中,其核算科目主要涉及“其他负债”、“保函保证金”、“其他资产损失”、“递延收益”、“手续费收入”等。银行应根据开立保函、收取手续费、履行担保责任等不同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通过上述讲解和案例分析,相信大家对融资性保函的会计核算有了更深入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