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之前,一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采取措施,以保证将来能顺利执行判决,这就是诉前保全。法院作出诉前保全裁定,是授权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保全的执行行为。如果当事人对该裁定不服,可申请复议。那么,诉前保全裁定复议该如何进行呢?下面将为你一一解析。
诉前保全是民事诉讼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它可以在诉讼前保障申请人的权益,避免判决难以执行的情况发生。法院作出诉前保全裁定,授权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保全措施,如查封、冻结等。如果申请人认为法院的裁定不适当,或被申请人认为裁定对其权益造成不当影响,都可以申请复议,由法院重新审查决定。
诉前保全裁定复议的主体是案件的当事人,即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当事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作出原裁定的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涉案人数提出副本,于收到裁定书或者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日内提出。
人民法院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应当在受理复议申请的裁定书送达后十日内重新作出裁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人民法院重新作出裁定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听证。人民法院经重新裁定,可以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也可以决定维持原裁定。人民法院重新作出裁定的,不得再提出复议。
申请人:
住址:
邮编:
电话:
被申请人:
住址:
邮编:
电话:
复议请求: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变更)年月日作出的( )诉前财产保全裁定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根据复议条件,具体陈述提出复议的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诉前保全裁定复议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权利,当你认为法院的诉前保全裁定对你造成了不利影响时,可以及时提出复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复议申请中,需要注意书写格式及内容,并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据,以保证复议申请得到人民法院的受理和支持。
以上就是关于诉前保全裁定复议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需要注意的是,诉前保全是一把双刃剑,申请人应当谨慎使用,避免因不当保全而承担不利后果。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律师,得到更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