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执行超标的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时,所采取的查封措施超出了执行标的额度范围,从而对申请执行人的权益造成了损害的情况。当出现这种情况时,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对超出执行标的范围的部分财产的查封。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执行超标的解除查封申请?申请书应该如何写?有哪些注意事项?本文将围绕这些问题进行详细解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效率。
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封时,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按照执行标的确定查封的范围。但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人民法院有时会超出执行标的额度进行查封,这就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执行工作的效率和公正。
因此,申请执行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对超出执行标的范围的部分财产的查封。这不仅是申请执行人维护自身权益的必要手段,也是促进人民法院公正高效执行的有效途径。
根据《**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执行超标的查封,申请执行人可以提出执行异议。那么,什么是执行超标的查封呢?
执行超标的查封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时,查封的财产价值明显超出债权额及执行费用;
2.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时,未区分共有财产的份额,将其他人的财产也一同查封。
在上述两种情况下,申请执行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对超出执行标的范围的部分财产的查封。
执行超标的解除查封申请书
尊敬的人民法院:
根据《**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执行超标的查封,申请执行人可以提出执行异议。”因此,我提出执行异议,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对超出执行标的范围的部分财产的查封。
(二)申请执行人的主体资格我(单位名称/姓名)系本案申请执行人,具有申请执行人的主体资格。
(三)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被执行人(单位名称/姓名)的基本情况如下:
身份信息: 住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四)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了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执行案号: 执行标的: 执行法院: 执行措施: (五)超标的查封情况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执行措施超出了执行标的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查封财产的价值明显超出债权额及执行费用;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时,未区分共有财产的份额,将我的财产也一同查封。 (六)申请人的请求根据上述情况,我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除对超出执行标的范围的部分财产的查封。
此致
申请执行人(签章/单位盖章)
日期:
在撰写执行超标的解除查封申请书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申请书的内容要符合事实,不得虚构或隐瞒事实。
申请书要写清楚申请执行人的主体资格、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超标的查封情况等。
申请书要有明确的请求,如解除对超出执行标的范围的部分财产的查封。
申请书要有必要的证据材料,如身份证明、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等。
申请书要写清楚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的关系,如申请执行人是债权人,被执行人是债务人等。
如果申请执行人有代理人,需要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案例一】
A公司与B公司发生经济纠纷,A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对B公司采取了查封措施,但查封的财产价值明显超出了债权额及执行费用。A公司提出执行异议,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对超出执行标的范围的部分财产的查封。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A公司的请求合理,依法裁定解除对超出部分财产的查封。
【案例二】
C公司与D公司为共同所有人,两公司各占50%的份额。C公司与E公司发生经济纠纷,C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对D公司的财产也进行了查封。D公司提出执行异议,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对D公司财产的查封。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D公司的财产不属于本案被执行人的财产,依法裁定解除对D公司财产的查封。
以上两个案例都涉及到执行超标的查封的情况。在**个案例中,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查封措施超出了执行标的范围,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人民法院依法支持了申请执行人的请求。在第二个案例中,人民法院对非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查封,人民法院也依法支持了被查封人的执行异议请求。
执行超标的解除查封申请是申请执行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人民法院公正高效执行的有效途径。申请执行人可以通过提出执行异议,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对超出执行标的范围的部分财产的查封,从而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人民法院也应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执行,避免出现超标的查封的情况,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