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诉讼时效是一道不可忽视的门槛。它规定了权利人在一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将导致请求权丧失的法律制度。当诉讼时效到来时,权利人可能会面临权益受损却又投诉无门的困境。因此,对于权利人来说,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保全诉讼时效至关重要。
诉讼时效丧失保全的措施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采取的法律行为,以防止因时效期间届满而使请求权丧失的法律措施。那么,当面临诉讼时效问题时,我们该如何保全权益呢?
诉讼时效是请求权消灭的原因之一,其目的是促进社会稳定、保障交易安全和节约司法资源。根据我国《民法典》**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这意味着,如果在三年内不行使权利,权利将有可能丧失。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可以行使权利时起计算。如果权利人在时效期间内行使了权利,则从中断时起,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此,了解诉讼时效的计算规则,是采取保全措施的**步。
中斷诉讼时效期间是指在时效期间内,由于权利人行使权利的行为,使时效期间重新开始计算。根据我国《民法典》**百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的,诉讼时效期间中断: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行为。其中,提起诉讼是指权利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而申请仲裁是指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书。这两种行为具有同等效力,都能中断诉讼时效期间。
例如:甲在乙公司工作时受伤,因治疗伤病而无法工作。三年后,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由于诉讼时效期间已届满,甲的请求权有可能因超过诉讼时效而被法院驳回。
如果甲在三年内向乙公司提出过赔偿请求,或者乙公司曾同意赔偿,则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甲的请求权仍然有效。因此,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应及时行使权利,避免因时效届满而丧失请求权。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应及时收集和保存能够证明时效未届满的证据。这些证据可以包括书面材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例如:合同、协议、票据、信函、邮件、录音、视频、照片等。
此外,根据我国《民法典》**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如果义务人通过欺诈、胁迫等不正当行为阻止权利人行使权利,导致时效期间届满的,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延长诉讼时效。在这种情况下,权利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义务人的不正当行为,因此收集和保存证据至关重要。
例如: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为一年。在租赁期内,乙一直正常交纳租金。但租赁期满后,乙拒绝搬离,并声称已向甲支付了下一年的租金,因此租赁合同仍然有效。甲则否认收到乙的租金,并认为乙的租赁合同已因诉讼时效届满而终止。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乙能够提供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确实向甲支付了租金,则可以证明乙的租赁合同未因诉讼时效届满而终止。因此,收集和保存证据是保全诉讼时效的重要措施。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如果义务人存在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行为,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冻结银行账户、查封财产等措施,以防止义务人转移财产,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百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情况紧急的申请,可以在作出是否采取保全措施的决定前采取临时措施。因此,如果义务人存在转移财产的风险,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紧急财产保全。
例如:甲因车祸受伤,住院治疗,无法工作。一年后,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者乙赔偿损失。但乙在诉讼过程中转移财产,企图逃避债务。在这种情况下,甲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阻止乙转移财产。
在特殊情况下,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诉讼时效。根据我国《民法典》**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如果义务人故意拖延履行义务,或者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履行义务,导致时效期间届满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延长诉讼时效。
例如:甲在乙公司工作时受伤,因治疗伤病而无法工作。在时效期间内,乙公司故意拖延支付工伤赔偿款,导致时效届满。在这种情况下,甲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诉讼时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如果权利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诉讼时效。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其他障碍是指权利人无法控制的情况,例如权利人患有严重疾病、被限制人身自由等。
例如:甲在地震中受伤,因治疗伤病而无法工作。在时效期间内,该地区发生了多次余震,导致甲无法行使请求权。在这种情况下,甲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诉讼时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诉讼时效是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稳定装置,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避免因时效届满而丧失请求权。而义务人也应积极履行义务,避免因拖延履行而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或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