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是保障胜诉权益的一项重要措施。而随之而来的,就是需要缴纳相应的保全费用。那么,保全费用包括担保费吗?什么情况下需要缴纳担保费?如何计算担保费?这些问题都是当事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了解和掌握的。
在回答“保全费用包括担保费吗”之前,我们有必要先了解保全费用和担保费各自指的是什么。
保全费用:是指在财产保全过程中,申请人需要向法院缴纳的费用,包括申请费和执行费。申请费一般按照申请保全财产的价值总额按照一定比例收取,执行费则是在执行保全措施时,根据执行工作的难易程度和执行人员的劳动消耗来收取。
担保费:是指在申请财产保全时,法院为保障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要求申请人缴纳的一定数额的费用。这笔费用一般由法院决定,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金额。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保全费用和担保费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并不相包含。保全费用是申请财产保全时必须缴纳的费用,而担保费则是在特定情况下,由法院决定是否需要缴纳。
《**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决定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申请人不提供担保或者在申请人提供充分可靠的担保后,采取保全措施。
因此,是否需要缴纳担保费,关键取决于法院是否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法院决定申请人不需要提供担保,那么申请人只需要缴纳保全费用即可。如果法院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那么申请人除了需要缴纳保全费用外,还需要按照规定缴纳担保费。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百条规定,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是否采取保全措施的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
由此可见,在申请财产保全时,法院通常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那么,什么情况下法院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呢?
申请人有转移、隐匿、毁损、变卖、转让财产或者逃避履行义务的可能; 申请保全的财产可能贬值或者难以执行; 申请保全的金额和被申请保全财产的价值明显不合理; 其他可能损害被申请人利益的情况。在上述情况下,法院为保障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通常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因此,如果法院裁定申请人需要提供担保,那么申请人就需要缴纳担保费。
担保费的计算方法一般由各地的法院规定。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人民法院在《关于财产保全案件担保问题的若干规定》中对担保费的计算方法作了详细规定。
担保费按照申请保全财产的价值总额按照一定比例收取。具体比例为:
申请保全金额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担保费收取100元; 申请保全金额在1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担保费按照保全金额的5%收取; 申请保全金额在10000元以上至50000元(含50000元)的,担保费按照保全金额的4%收取; 申请保全金额在50000元以上的,担保费按照保全金额的3%收取。对于不易贬值的财产,可以按照估价价值的70%确定担保的数额。
对于易贬值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与申请保全财产等值的担保。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诉讼费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交纳:
在线支付: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手机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等在线方式交纳诉讼费用。 银行转账:当事人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诉讼费用汇入人民法院指定的账户。 现金支付:当事人可以到人民法院收费窗口,以现金方式交纳诉讼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时,应当按照人民法院指定的账户、金额、币种、期限等进行交纳,并保留交费凭证。
综上所述,保全费用和担保费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保全费用包括申请费和执行费,而担保费是在特定情况下,由法院决定是否需要缴纳。是否需要缴纳担保费,关键取决于法院是否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法院裁定申请人需要提供担保,那么申请人除了需要缴纳保全费用外,还需要按照规定缴纳担保费。此外,申请人还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缴纳诉讼费用,包括在线支付、银行转账和现金支付等。了解这些内容,可以帮助当事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更加从容和顺利地完成相关手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