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中,起诉的人往往会担心被告采取一些行动损害自己的权益,例如转移财产、销毁证据等。为了在法院判决前保护自己的权益,起诉的人可以申请诉讼保全,由法院对被保全人的财产或行为采取一定的措施,确保将来判决能够得到实际执行。
那么,诉讼保全到底是什么?起诉的人为什么都要做诉讼保全呢?
诉讼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损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行为,以保证将来判决的履行。
简而言之,诉讼保全就是为了防止对方当事人在法院判决前转移财产、隐匿财产,或者采取其他行动妨碍法院执行判决,而向法院提出的申请。
起诉的人都希望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判决能够得到实际执行。但是,如果被告在诉讼过程中隐匿财产、转移财产,甚至故意败诉逃债,那么判决可能就难以执行,起诉的人权益就会受到损害。
因此,在起诉之前做好诉讼保全,就可以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对被保全人的财产或者行为采取冻结、查封、扣押、限制高消费等措施,确保判决能够实际执行。
诉讼保全一般分为财产保全和行为保全两种类型:
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当事人共同的财产采取冻结、查封、扣押等措施,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毁损或者变卖,以便执行生效判决时能够对该财产进行处置。
行为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责令当事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在判决生效前,对一定行为采取或不采取必要的措施,如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等。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百条的规定,申请诉讼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有明确的被保全人;
有具体的保全请求和事实根据;
请求保护的权益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而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
不采取保全措施将致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其他损害。
诉讼保全的程序相对简单,一般包括申请、审查、执行等几个步骤:
申请:起诉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保全申请,应当提供被保全人的基本信息、保全的财产或行为、申请保全的事实根据等材料。
审查:人民法院收到诉讼保全申请后,会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如果符合,则作出裁定,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如果不符合,则驳回申请。
执行:人民法院作出保全裁定后,会由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执行。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可以对被保全人采取冻结财产、限制高消费等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一般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以防止错误保全给被保全人造成损失。如果人民法院错误采取保全措施,应当赔偿被保全人的损失。
诉讼保全的效力一般从人民法院作出保全裁定之日起生效,直到人民法院解除保全措施或者案件审结。在此期间,被保全人必须遵守人民法院的保全裁定,不得擅自处置财产或者实施被禁止的行为。
如果被保全人违反保全裁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保全人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诉讼保全是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对于保护起诉人的权益、确保判决的实际执行具有重要意义。起诉的人在提起诉讼时,应当充分考虑是否需要申请诉讼保全,并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同时,人民法院在审查诉讼保全申请时,也应当严格依照法定条件进行审查,确保诉讼保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