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金の概要**
履约保证金是一种合同保证措施,由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一定金额的资金,以确保承包人在合同期限内履行合同义务。在承包人履约期限届满且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履约保证金将予以返还给承包人。履约保证金通常占合同金额的5%-10%,取决于合同的具体情况和风险等级。
**庆阳市履约保证金的适用范围**
根据《庆阳市工程建设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下列工程建设活动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
履约保证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缴纳:
**履约保证金的管理**
履约保证金由发包人指定一家银行开立履约保证金专用账户管理。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逾期未缴纳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履约保证金的返还**
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且无违约行为的,履约保证金将在合同履约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给承包人。若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扣留履约保证金以弥补损失。
**庆阳市履约保证金的法律依据**
《庆阳市工程建设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
**常见的问答**
问:履约保证金可以分期缴纳吗?
答:不可以,履约保证金应一次性缴纳。
问:履约保证金的利率是多少?
答:履约保证金的利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但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问:发包人可以拒绝承包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吗?
答:不可以,发包人不得拒绝承包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结论**
履约保证金是工程建设活动中一项重要的合同保证措施。它有助于保障发包人的合同权益,督促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促进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庆阳市通过出台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对履约保证金的管理,为工程建设活动提供更加公平、有序和安全的融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