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建设项目履约保函的有效执行,甲方(建设单位)和乙方(承包单位)共同签署本承诺书,以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和责任,保障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1.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完善的施工合同及相关文件,确保履约保函内容完整准确。
2.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并及时向乙方出具付款凭证。
3. 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并督促其整改。
4. 乙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要求的履约保函,保函应由具有资质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
5. 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施工义务,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
6. 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施工,并及时向甲方提交工程验收资料。
7. 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缺陷,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 履约保函应包括以下内容:
9. 履约保函用于保障乙方履行合同约定的施工义务,如乙方出现违约行为,甲方可向出具保函的银行或保险公司索赔。
10. 甲方应妥善保管履约保函,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保函遗失或被冒用。
11. 在履约保函到期或乙方已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及时归还履约保函给乙方。
12. 甲乙双方因本承诺书或履约保函引起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13. 本承诺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注:本承诺书仅作为履约保函使用的范本,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甲方(章):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