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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电子投标保函业务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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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投标保函业务管理制度

随着电子政务的快速发展,电子投标保函已成为工程建设领域常用的投标方式。为规范电子投标保函业务,确保其安全、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条 总则

电子投标保函业务是指投标人通过电子投标平台向招标人提交电子投标保函,以保证工程合同的履约的业务活动。

本制度适用于发放电子投标保函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保函机构”)、电子投标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和申请电子投标保函的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

第二条 保函机构的职责

  1. 建立健全电子投标保函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
  2. 与平台建立合作关系,签订安全保密协议,保证保函数据的安全和保密。
  3. 制定保函范本,明确保函条款,并经平台认证。
  4. 根据申请人的资质和项目情况,审核保函申请,并按规定发放保函。
  5. 提供网上查询和打印保函服务,方便申请人使用保函。

第三条 平台的职责

  1. 建立电子投标平台,提供保函申请、查询和打印等服务。
  2. 与保函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确保保函数据的安全性和真实性。
  3. 对申请方的投标资质进行审核,并与保函机构信息共享。
  4. 向保函机构发送投标保函申请信息,并接收保函信息。
  5. 为申请方提供便捷的保函查询和打印服务。

第四条 申请人的职责

  1. 根据项目要求,选择合适的保函机构申请电子投标保函。
  2. 如实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
  3. 按规定向保函机构缴纳保函费用。
  4. 妥善保管保函,防止伪造和涂改。
  5. 如发生工程合同纠纷,按保函条款配合保函机构处理相关事宜。

第五条 保函的申请和发放

  1. 申请人通过平台提交保函申请,并提供相应的申请资料。
  2. 保函机构收到申请后,对申请人资质和项目情况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保函机构按照保函范本出具保函,并通过平台发送给申请人。
  4. 申请人收到保函后,应仔细核对保函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 保函的查询和打印

  1. 申请人可以通过平台查询保函状态,包括申请状态、保函有效期等信息。
  2. 申请人需要打印保函时,可以通过平台下载或打印保函,并加盖保函机构电子签章或印章。

第七条 保函的监督管理

  1. 保函机构应定期对电子投标保函业务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平台应建立保函信息库,对保函数据进行完整记录和保存。
  3. 保函机构和平台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保函。
  4. 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电子投标保函业务的监督管理,维护投标人和保函机构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风险防控

  1. 保函机构应建立严格的风险管理体系,对申请人的资质和项目情况进行深入评估。
  2. 平台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防止保函信息泄露或伪造。
  3. 保函机构和平台应加强合作,建立联合风险防控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事件。

第九条 违规处理

  1. 申请人提交虚假资料或伪造保函的,保函机构有权取消保函,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 保函机构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3. 平台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保函机构有权暂停或终止与该平台的合作。

第十条 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对本制度有疑问或补充意见的,请与本制度制定单位联系。
  3. 本制度由[制定单位名称]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