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填制格式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担保函示范文本》(财政部令第120号)规定的格式填制,并加盖担保机构公章。履约担保函应当使用正楷填写。不得涂改、挖补和覆盖。
2. 基本信息
履约担保函的基本信息包括:担保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合同标的等。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 担保机构名称:填写担保机构的工商注册名称。
- 地址:填写担保机构的注册地址。
- 联系方式:填写担保机构的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地址。
- 担保金额:填写担保机构对政府采购合同履约承担的担保金额。
- 担保期限:填写担保机构对政府采购合同履约承担担保的期限。
- 合同标的:填写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物名称、数量、单价和总金额。
3. 合同内容
履约担保函应当载明政府采购合同的名称、编号、签订日期和主要内容,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 合同名称:填写政府采购合同的正式名称。
- 合同编号:填写政府采购合同的编号。
- 签订日期:填写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日期。
- 主要内容:简要概括政府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标的、履约方式、付款方式、验收方式等。
4. 保函责任
履约担保函应当明确规定担保机构的保函责任,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 担保机构保证保证人在收到受益人的**笔合同价款索赔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向受益人支付本履约保函所载明的担保金额,且不附加任何条件。
- 担保机构无需进行独立核查或追索,并不得保留或追索任何来自采购人、承包人或其他方面的抗辩理由和减免理由。
5. 其他事项
履约担保函应当载明其他事项,包括:履约保函的生效日期,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以及本履约保函的解释和适用法律等,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 生效日期:填写本履约担保函生效的日期。
- 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约定本履约担保函的变更或解除条件。
- 解释和适用法律:约定本履约担保函的解释和适用法律。一般情况下,本履约担保函的解释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注意事项
填写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 不得涂改、挖补和覆盖。如有错误,需重新填写。
- 填写的内容要准确无误,如有错漏,应及时更正。
- 填写完成后,请仔细核对内容,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 履约担保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