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法务部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正文】
尊敬的法院:
我是法务部的代表,特此向贵院申请法务部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我被授权代表法务部对被告进行财产保全,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请贵院予以审理并批准这一申请。
一、案件概况
原告为法务部,被告为(被告单位名称)。该案件涉及(案件内容简述)。在此案发生之前,根据我方调查,被告单位可能会将财产进行转移、隐匿、转让或销毁,为了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有必要请求贵院进行财产保全。
二、法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94条的规定,当原告认为被告有隐匿、转移、转让或销毁财产的情况,可能会丧失其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三、财产保全原因及措施
(详细描述财产保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我方调查,被告单位在案发后即表现出财产转移的迹象,可能会转移、隐匿、转让或销毁财产,妨碍我们追究其法律责任。为了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特此申请贵院采取以下财产保全措施:
1. 冻结被告单位在(开户行名称)的所有银行账户余额,并禁止被告单位进行任何资金转移操作。
2. 查封并扣押被告单位在(被告单位地址)的办公场所,并保留现金、证券、贵重物品等相关财产。
3. 对被告单位的动产及不动产进行查封,以防止财产被转移或变卖。
以上财产保全措施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被告单位在法律程序正式开始后,能够按照法院的判决承担应有的责任。
四、财产保全申请执行后续程序
一旦贵院批准了这一财产保全申请,我们将立即向相关执行部门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执行。同时,我们将配合法院的调查和执行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五、对影响的化解方法
本案的财产保全措施一旦生效,可能会影响被告单位的正常经营和生产活动。为了缓解这种影响,我们愿意与被告单位进行友好协商,尽力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合理解决方案。
六、陈述与证明的方式
财产保全申请书附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 (举证材料1)
2. (举证材料2)
3. (举证材料3)
七、申请的处理结果
我们请求贵院尽快审理和决定本案的财产保全申请,以保护我方的合法权益。
特此申请。
【结尾】
以上为法务部关于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书,希望贵院能给予审慎考虑并尽快批准,以保护法务部的合法权益。感谢贵院的支持与合作。
法务部代表: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