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金是指合同双方为保证合同的履约,由发包人或采购人向承包人或供应商索取一定数额的资金或其他财产,作为承包人或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若承包人或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发包人或采购人有权动用该保证金以弥补损失。
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一般根据合同金额和工程性质等因素确定。中国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招标投标管理办法》(GB/T 50632-2015)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令第666号)对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作出了相关规定: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履约保证金金额 = 合同金额 × 履约保证金比例
例如,某工程项目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履约保证金比例为8%,则履约保证金金额为:
履约保证金金额 = 1000万元 × 8% = 80万元
履约保证金的常见形式有以下几种:
履约保证金一般在承包人或供应商履行全部合同义务后,经发包人或采购人验收合格并确认后,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退还。具体退还条件如下:
如果承包人或供应商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履约保证金,发包人或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或中标。若合同已签订,发包人或采购人有权按合同约定采取以下措施:
履约保证金是合同双方确保合同顺利履行的重要机制。合理确定履约保证金的比例和形式,有助于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合同的有效执行。承包人或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履约保证金,避免因履约保证金不到位而受到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