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是工程建设领域中常见的合同担保方式之一,其目的是为工程款的支付提供保障。实务中,履约保函的金额往往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但有些情况下,当事人可能未在履约保函中约定**金额。那么,履约保函不写**金额,合同是否有效呢?本文将对此问题进行探讨。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725条之规定,履约保函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由此可见,保证金额是履约保函的必备条款之一,是合同有效成立的必要条件。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履约保函未约定**金额的效力问题,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
该观点认为,保证金额是保证债权实现的重要内容,不约定保证金额,将导致保证范围不明确,无法起到保证债权的作用。因此,履约保函未约定**金额的,合同无效。
该观点认为,保证金额的目的是为了限制出函人的保证责任。未约定保证金额的,表明出函人愿意为全部保证债权承担责任。因此,履约保函未约定**金额的,合同仍然有效,出函人应在保证债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目前,**人民法院尚未对此问题作出明确的裁判。各级法院在个案处理中,主要采纳第二种观点,即认为履约保函未约定**金额的,合同仍然有效,出函人应在保证债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2019)粤民终527号民事判决书中,**人民法院认为:“保证合同应当约定明确的履行保证金额,否则,保证无效。合同明确约定保证金额,索赔超过该金额要求付款的,索赔权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该判决间接支持了“未约定**金额的履约保函合同有效”的观点。
虽然司法实践中倾向于认定未约定**金额的履约保函合同有效,但需要注意的是,此类合同存在一定法律风险。出函人可能会以上述**种观点作为抗辩,主张合同无效。因此,建议当事人在出具履约保函时,明确约定**金额,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当事人在签订履约保函合同时未约定**金额,则可以采取以下应对策略:
履约保函未约定**金额,合同是否有效,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但主流观点倾向于认定合同有效,出函人应在保证债权范围内承担责任。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议当事人在签订履约保函合同时,明确约定**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