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又称履约担保函,是指银行或保险公司等担保机构应担保人(即发包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即承包人)出具的一种书面担保文件,保证担保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如若未履行或履行不当,担保机构将按保函载明的条款向受益人承担赔偿责任。
履约保函根据担保范围和用途的不同,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履约保函的有效期限由担保机构根据合同约定的工程建设周期、质量保修期等因素确定。一般情况下,履约保函的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毕并通过验收或质量保修期满后一定时间(通常为1-2年)才终止。
是否能撤诉取决于以下因素:
如合同中约定担保人不能任意撤销保函,则担保人一般不得单方面撤销保函。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尚未对履约保函的撤销作出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主要依据《担保法》等相关法律进行审理。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人不得放弃或减轻其担保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院在审理履约保函撤销案件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实践中,法院一般不会轻易准许撤销履约保函。如果担保人提出撤销保函的请求,法院会结合合同约定、担保人的履行能力、撤销保函对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影响等因素进行综合权衡,作出是否准予撤销的决定。
若当事人符合撤诉条件且已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并附上双方签署的撤诉协议。法院审查撤诉申请书后,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将裁定准予撤诉。
需要强调的是,撤诉后当事人不得再就同一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综上所述,履约保函不到期能否撤诉取决于合同约定、法律规定和法院判例等因素。在实践中,当事人在协商解除合同时,应谨慎考虑履约保函的撤销问题,以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