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金,是指工程投标人(承包人)在中标后,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向招标人(建设单位)提交的担保,以维护招标人和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24条规定,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10%,**不得超过20亿。然而,该条例也规定,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工程合同,经*批准,履约保证金的数额可以超过20亿。
履约保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 履约保证金 = 合同价款 × 履约保证金比例 ```其中,履约保证金比例通常为5%或10%,**不得超过20%。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履约保证金在承包人履行合同后,会予以退还。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条件一般包括:
在缴纳履约保证金时,承包人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家建筑企业中标了一项金额为25亿的工程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履约保证金的**限额为20亿。因此,该建筑企业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为:
``` 履约保证金 = 25亿 × 10% = 2亿 ```该建筑企业可以选择现金、银行转账、保函等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成后,通过验收后,建筑企业即可向发包人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是工程合同履行的重要保障,承包人应正确理解和把握履约保证金的规定,准确计算、及时缴纳、妥善保管履约保证金凭证,并了解退还条件,确保工程合同的顺利履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