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诉前财产保全范本
一、案由:
申请人(债权人)与被申请人(债务人)之间存在民间借款纠纷,申请人要求法院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保全,确保**终能够执行债权。
二、保全请求的理由:
1. 本案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一笔借款,且被申请人迟迟未能按约定时间偿还债务;
2. 被申请人在协商和催收过程中并未表示出充分的履行债务的意愿,存在逃避还款责任的迹象;
3. 申请人目前没有足够的担保措施,为保证债权的实现,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三、保全请求的方式:
1. 要求法院对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以防止被申请人挪用资金、转移财产;
2. 要求法院对被申请人的动产和不动产进行查封保全,确保其财产不会被非法转让或变卖;
3. 要求法院对被申请人名下的股权、债权等资产进行冻结,以防止其在借款纠纷解决之前对其资产进行处分;
4. 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财产保全措施。
四、财产保全范围:
1. 被申请人名下的全部银行存款账户以及与之关联的其他金融机构账户;
2. 被申请人名下的动产和不动产以及与之关联的财产权益;
3. 被申请人名下的股权、债权以及其他与之关联的资产。
五、申请人提供的证据:
1. 借款合同及其附件;
2. 催款函、律师函等相关函件;
3. 银行对账单和还款记录等相关财务证据。
六、保全措施的有效期:
1. 本申请所请求的财产保全措施应在法院判决债务纠纷之前生效,并持续有效;
2. 若**终法院判决支持申请人的债权,财产保全措施将在债权实现后解除。
七、案件保全的申请人和财产保全执行的法院:
1. 申请人为债权人,财产保全目的在为执行债权提供保障;
2. 本案的财产保全申请将提交至相应的法院,由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执行财产保全。
八、结语:
民间借款纠纷对于当事人来说可能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是一种有效的手段。当申请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明债务人存在逃避债务的嫌疑时,法院有可能支持申请人的财产保全请求。在保全过程中,申请人应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并确保提供准确、全面的证据材料。**终,通过法院的审判程序,申请人有望实现其债权,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