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支付保函,是由银行或保险公司为投标人或承包人向业主出具的,保证其在工程项目中履行合同义务,按时支付工程款项的一种担保工具。开设工程支付保函已成为工程建设中一项较为普遍的保障措施,其法律依据和相关规定主要包括: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也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银行出具的履约担保。招标人不得同时要求投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和银行出具的履约担保。”
根据该规定,招标人有权选择要求投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出具的履约担保,即工程支付保函。工程支付保函作为一种履约担保方式,具有法律效力,保证投标人或承包人在中标或履约过程中履行合同义务,按时支付工程款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一定事实时向对方提供担保。担保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形式。”
工程支付保函属于一种保证担保,是当事人之间履约的保障措施。业主作为合同的一方,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供工程支付保函,以确保承包人履行支付工程款项的义务。
**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工程项目需要,选择招标或者其他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根据该规定,建设单位可以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工程支付保函作为一种质量保证,可以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规定:“承包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或者委托协议中约定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供履约保证金或者银行出具的履约担保。”
根据该规定,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明确要求承包人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履约保证金或者银行出具的履约担保,即工程支付保函。这表明工程支付保函已成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普遍采用的保障措施。
总结
工程支付保函的法律依据和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这些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共同构成了工程支付保函制度的法律框架,保障了工程建設项目的顺利开展和工程款项的及时支付,维护了建设单位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