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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履约保函有效时间
发布时间: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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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履约保函有效时间 工程履约保函是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人为保障承包人履行工程合同时,由担保机构出具的保证书。工程履约保函的有效时间是保证工程履约的重要因素,在实践中应予以重视。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八条:保证期间届满前,债权人未向保证人提出索赔或者未提起诉讼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有效时间的认定** 工程履约保函有效时间的认定,主要依据保函中约定的时间内容,一般包括: 1. **出具日期:**指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日期。 2. **生效日期:**指保函开始生效的日期,一般为出具日期或者指定生效日期。 3. **到期日期:**指保函有效期届满的日期,一般为保证期间的截止日期。 **计算方式** 保函有效期一般按照保函中约定保证期间的长度计算,结合生效日期和到期日期确定。 **特殊情况** 在以下特殊情况下,保函有效时间可能会发生变化: 1. **保函延期:**经担保机构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保函有效期可以适当延长。 2. **保函提前解保:**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并征得担保机构同意,保函可以提前解保。 3. **工程延期:**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可归责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保函有效期可以相应延长。 **违约责任** 在保函有效期内,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发包人可以向担保机构提出索赔。索赔事由包括但不限于: 1. 承包人未按期完成工程 2. 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3. 承包人违反工程安全管理规范造成事故 担保机构在保函有效期内,负有赔付责任。但保函有效期届满后,担保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即使承包人未履行完毕合同义务。因此,发包人应当在保函有效期内及时提出索赔,否则将面临索赔权丧失的风险。 **注意事项** 1. 发包人在签订工程合同时,应明确约定保函的有效时间。 2. 承包人在收到保函后,应仔细核对保函内容,包括有效时间等重要信息。 3. 发包人在项目施工期间,应定期监控工程进度,并在保函有效期内及时提出索赔,避免权利丧失。 **典型案例** * **案例 1:**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工程合同,约定保函有效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2 个月。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后 13 个月,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发包人向担保机构提出索赔时,担保机构以保函有效期已届满为由拒绝赔付,发包人索赔失败。 * **案例 2:**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工程合同,约定保函有效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2 个月。工程因不可抗力导致延期,发包人和承包人经协商一致,延长保函有效期 6 个月。在保函有效期内,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发包人向担保机构提出索赔,担保机构予以赔付。 **总结** 工程履约保函有效时间是保障工程履约的重要因素,发包人、承包人和担保机构应充分了解和重视有效时间的认定、计算、特殊情况处理和注意事项等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各方合法权益。